巡察公告
按照十一届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即日起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涉及的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信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0311-88614582(9:00至12:00、14:00至18:00),联系手机:18000650700(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1012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邮编050004),电子邮箱:a18000650700@126.com,专用二维码,在市公安局设置联系信箱。受理信访截止到2026年7月1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子邮箱:sjzswxcz@126.com。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
2026年6月12日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