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公通字〔2022〕17号)要求,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石家庄市公安局作为市政府《关于调整货车在市区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起草部门,现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网址: http://gaj.sjz.gov.cn/;
2.互联网电子邮箱,Email:zz147147789@163.com;
3.邮政寄送,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6号收件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大队,邮编:050095,联系电话:0311-85858148。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