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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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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石家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各警种承担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承担,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人负责,为圆满完成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2020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5条,政民互动260条。政务微博转发、公开信息6120条,在《2020年上半年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评价活动中,市公安局注册认证的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石家庄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石家庄交警、石家庄网警巡查执法、石家庄车驾管在线等六个政务微博榜上有名。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50条,制作的《清零!这本相册带你回顾石家庄公安的30天……》荣获“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新媒体优秀引导作品”,石家庄市公安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组织召开了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6·26新闻发布会、亮剑2020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11场,不断扩大公安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送达率。受理并办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15932件,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均为100%。发布政策文件2项、政策解读3项。全年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提案66件,全部办结,实现了“件件有部署、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5
0
603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370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3
13318.41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2、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模式,统筹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警种、部门严格落实市局文件要求,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无遗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办理群众网上申请,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宣传。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使市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