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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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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公布石家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 6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调研处为具体负责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 加强各类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让群众知晓、让群众方便、让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在车管所、出入境办证大厅、派出所、关押场所等窗口单位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将群众办事周知的信息公布。二是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宣传,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采用日常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等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创新载体,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热点舆情和政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及石家庄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外,还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 7 年,全市公安机关 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 289 条,政务微博公开 12 21 条,微信公开 364 条。 通过警营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布 43 条(次),通过传统媒体公布信息 1124 条(次)。 通过政务网公布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 6 年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0 条(次)。因 对 政府信息公开 内容 不 满 引发行政诉讼 2 起,诉讼人自愿撤回诉讼请求,案件终止。 没有因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服 引发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 6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 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难以满足部分群众的要求,致使个别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甚至误解。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 7 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我局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针对那些不便公开的信息,耐心细致向群众解释,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的误解,得到群众支持,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 严格做好上报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1 7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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