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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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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石家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各警种承担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承担,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人负责,为圆满完成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07条,警民互动86条。政务微博公开1715条,微信公开939条。组织召开了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6.26新闻发布会、亮剑2019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0余场,不断扩大公安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送达率。受理并办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39件,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均为100%。全年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49件、政协提案39件,全部办结,实现了“件件有部署、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254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26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47575.69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2、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难以满足部分群众的要求,致使个别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甚至误解。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加强对2019年4月1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安机关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2019年,市公安局根据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对市公安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网站的权威性、互动性,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拉近警民关系,提高民众对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认知和认可。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公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警种、各部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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