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12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公建议字〔2025〕第29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412号建议的答复
李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调整复兴大街与仓宁路、和平路交叉口的红绿灯设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复兴大街及辅路通车后,有效提升了我市南北通行效率及东西部城区交通转换效率。目前复兴大街交通设施产权为石家庄市交投集团,暂未移交给交管局。
根据代表建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交投集团,对复兴大街仓宁路、和平路进行了实地勘查,结合道路现状和交通流量情况,为了缓解路口东西方向通行压力,对信号灯设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是针对高峰时段因路口大,导致信号灯转换时部分车辆存在交叉问题。根据路口实际,已将高峰时段路口清空时间由原来的两秒增加到五秒。清空时间增加后,经过观察,问题得到解决。二是根据车流量情况,高峰时段增加了东西方向绿灯时长,车辆排队情况得到缓解。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积极对接交投集团,根据车流量变化情况,加强数据融合和分析研判,及时对路口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调整,不断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5日
领导签发:王晓龙
联系人及电话:齐增存 1393197713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