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石公提案字〔2024〕第50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346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革: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缓解我市停车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接到您的提案后,停车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采取多项措施改善停车难的问题。
- 加大停车立法工作的推进。
我市的停车管理工作已正式列入2024年的地方立法项目之一,通过立法将为我市的规范化停车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规划引领和建设力度,推进停车场“新增”。
(一)科学谋划停车场专项规划。我们将会同相关单位,统筹地上、地下合理利用空间,进一步拓展停车空间。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督促相关部门按照配建规范,配建、增建停车场。未按照配建规范配建、增建停车场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责令补建。
(三)增加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在各级政府的统筹下,对商贸、经营场所、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未配建停车场或者未达到配建规范要求的,进一步加大组织、督促实施改造的力度,逐步扩大区域停车容量,并综合采取价格调节、资源共享等措施,缓解停车矛盾。
(四)加快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分步开展综合改造,因地制宜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
(五)利用立体空间增加停车泊位。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停车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
三、充分利用各种空间,全面推进停车场“挖潜”。
(一)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和单位自用土地。鼓励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地下空间等建设停车场。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用土地增建、改建停车场。
(二)充分利用闲置场地。鼓励依法利用符合条件的政府储备土地、边角空地、待建绿地等闲置场地,进行场地硬化后,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
(三)增加临时停靠泊位。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客运场站、中小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人流集中的场所,在合适位置予设上下乘客落客区,人流集中的场所周边道路予设上下乘客专用车位;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地下空间、空闲场地设置校内临时停车泊位。
(四)充分利用城市拆违待建土地设置临时停车场。
(五)充分利用退界区域。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与建筑物之间开放式场地上施划停车泊位,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及其授权的业委会向街道办(乡镇政府)提出,街办(镇政府)、城管等部门等单位现场勘查后,予以指导施划。
四、盘活存量资源,推进智慧停车管理。
(一)先期,我们已会同相关科研机构共同研发了“智能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具有“远程车位查询、车位预约、错时共享、先离场后付费、指挥调度、查缉布控、信息发布、僵尸车报警、备案流程”等功能,通过该平台可使停车管理工作更具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目前,该平台录入的数据还不够充实,精准率还有待提高,随着立法工作的逐步推进,逐步将全市所有停车场(泊位)接入该平台,使其资源更加充实,数据更加强大、精准、鲜活,届时“精准诱导停车”、“错时共享泊位”、“先离场后付费”等功能将全面惠及民众。
五、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问题
根据《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遵循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等原则,区分不同区域、时段、车型,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后,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乱收费、高收费现象,进一步净化我市的停车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你们工作顺利,身心安康!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王晓龙
联系人及电话:宗金岭 1383310597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