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赵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管控治理
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起,我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先市区、后县区”的步骤,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市公安交管局持续压实日常管控责任,坚持“严管严查、多纠多教、少罚慎扣”工作原则,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严查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突出违法行为,规范路面骑行秩序。
二是创新现场宣教管控模式。在市区重点路口设立“马路学堂”,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文明骑行,交警有‘礼’”主题直播活动,对长期守法、零违法的文明骑行市民发放文创礼品,有效提升群众守法骑行自觉性。推行精准学法教育,坚持“纠违学法、对症施教”,制作电动车违法肇事警示短视频,根据驾驶人违法频次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违法驾驶人观看警示视频、撰写学习体会,全方位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二、多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依托传统媒体深耕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开设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题专栏,常态化推送管理政策、工作举措及治理成效,牢牢把握交通安全舆论宣传主动权。
二是运用新兴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依托公安新媒体传播优势,高频推送电动自行车违法警示、安全出行科普短视频,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强化普法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多点联动、全域覆盖的宣传格局。
三是做实面对面宣传引导。整合路面执勤警力与专职宣传队伍力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宣讲、文艺汇演、知识问答互动等形式,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出行常识。依托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规范佩戴头盔、分道通行、安全出行。
四是下沉基层开展精准宣教。组织各辖区交警大队深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集市等电动自行车高频通行区域,针对接送学生、日常代步、采购出行等重点骑行人群开展靶向宣传,纠正不良骑行习惯,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群众“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压实物业属地巡查管理责任
市公安局将主动配合市住建局,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常态化开展园区巡查管控,抓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对拒不整改、屡劝不止的,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处置,筑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线。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