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破解城市停车难题、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停车治理精细化水平,我市多措并举推进停车场建设、停车秩序规范、智慧停车建设及制度立法等各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多措并举扩容停车资源。一是科学推进停车场新建提质。积极谋划公共停车场建设,大力发展立体停车设施,在传统升降平移式立体车库基础上,拓展垂直循环式、平面移动式、巷道堆垛式等多元建设模式,充分挖掘立体停车空间,持续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自有产权单位开放配套停车资源、增设公共停车区域。二是规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依托城投智慧泊车体系,在城市公共道路规范施划停车泊位,最大化提升车位利用率与周转效率。针对居民停车需求集中、符合施划条件的路段,增设蓝色免费停车泊位,切实便民利民。三是全域推行应划尽划原则。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围绕老旧小区、医院等停车刚需区域,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按需设置潮汐停车泊位,并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动态优化调整,精准匹配群众停车需求。
二、健全差异化停车收费机制。我市已建立政府定价、自主定价、协议定价三类停车收费体系,实现停车收费规范化、差异化管理。针对具有公益性、垄断性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主体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由政企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其中,政府定价严格遵循“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原则,分区域、分时段、分车型实行差别化收费调控。同时,督促各类停车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物价监管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我市持续推进市级智慧停车场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车位预约、先离场后付费等便民功能,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停车管理效能和群众停车体验。
四、推进停车管理法治建设。我市正在加快推进《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将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停车场新建、改建、收费管理等全流程事项,为系统化、常态化破解城市停车难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管局将持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常态推进停车场建设、停车秩序整治、智慧停车赋能等重点工作,持续盘活停车资源、优化停车环境,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