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公建议字〔2024〕第31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曹胜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警种部门研定解决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积极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共商解决办法。按照市人大的立法工作安排和立法程序要求,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2024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对《石家庄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市公安交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程序分别开展了起草、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经验,赴山东济南、江苏南通和盐城等地考察学习,就非机动车停车管理是否纳入本次立法深入开展了调查论证。425日,将《石家庄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正式更名为《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426日,将拟订的《条例(草稿)》征求所涉及的16个市直单位意见,经与相关市直单位沟通对接,达成了统一意见。近日,《条例(草稿)》将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目前,《条例》的立法工作正按照相关程序有条不紊推进。

下步,《条例》草案经市司法局审查后,计划于20248月份前提交市人大进行第一次审查;202411月前,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进行第二次审查;若市人大通过了对《条例》的审查,则提交省人大审查备案,并择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心安康!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4628       

领导签发:王晓龙

联系人及电话:宗金岭  1383310597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