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石公建议字〔2020〕第55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59号建议的答复
 
冯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型货车实施错峰、限时进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黄牌照货车污染排放,实现市政府2019-2020年冬春季黄牌照货车管控要求,本着既严格黄牌照货车管控又服务保障我市企业生产运输的原则,营造合理运输环境,我局研究制定了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管理办法。
一、黄牌照货车限行依据及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试行)》(石公交管【2016】58号)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区黄牌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市区三环(含三环、古城路)、友谊大街(古城路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古城路至学府路)以内划为黄牌照货车禁行区。对无通行证车辆,禁行区内24小时禁止黄牌照货车通行。
二、限行区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申办原则
涉及国计民生、抢险救援、市政重点工程的汽油、天然气黄牌照货车达到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料为柴油的达到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经市大气主管部门审核},遇到特殊气象条件时(大气预警二级以上),经是大气办批准方可办理通行证。
三、限行区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申办范围
(一)保障市民日常生活所需车辆
1、运送肉、蛋、奶、菜、水果、水产等民生保障车辆。
2、电力、水务、园林、洒水、清洁、清障等城市保障车辆。
3、向三环内站点运送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能源运输车辆等。
(二)保障城市重点工程、城市基础建设所需车辆
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砂浆车、散装水泥罐车,泵车、吊车、及渣土、砂石料、钢材、箱梁运输等。
(三)保障市区内重点企业生产所需车辆
1、主城区供热、发电、钢铁、及医药、电器等重点企业的生产运营车辆含原料、燃煤、试剂、成品、废料等。
2、仓储物流、速递等货物所需车辆。
(四)其他经市气水办、交管局批准的应急处置车辆
从去年采暖期开始以来,我市大气主管部门频繁启动大气红色、橙色预警。即便如此在全国168个大中型城市排名持续还是排名倒数。目前我市已启动退出全国168个大中型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排名后十名的攻坚行动,为此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各种强化减排、降排措施,如果此时实行黄牌照货车错峰限行,实行白天限行,晚上放行。很多重污染、低排放的国四以下黄牌照货车会肆无忌惮的进入市区,使我市退出全国168个大中型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排名后十名的攻坚行动成为空谈。另外我市7个环保监控点多分布二环周边及三环内区域,放开环保监控点周边黄牌照货车通行,提高环保监测点监测数值也不利于我市退出全国168个大中型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排名后十名的攻坚行动。
为了我市能顺利实现退出全国168个大中型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排名后十名的工作目标,我局将继续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超标排放和中、重型黄牌照货车进市管理力度,实现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退出全国后十位的工作目标 。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