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石公建议字〔2020〕第58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的答复
李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环进市口设置民生专项绿色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黄牌照货车污染排放,实现市政府2019-2020年冬春季黄牌照货车管控要求,本着既严格黄牌照货车管控又服务保障我市企业生产运输的原则,营造合理运输环境,我局研究制定了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管理办法。
一、黄牌照货车限行依据及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试行)》(石公交管【2016】58号)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区黄牌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市区三环(含三环、古城路)、友谊大街(古城路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古城路至学府路)以内划为黄牌照货车禁行区。对无通行证车辆,禁行区内24小时禁止黄牌照货车通行。
二、限行区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申办原则
涉及国计民生、抢险救援、市政重点工程的汽油、天然气黄牌照货车达到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料为柴油的达到国Ⅳ(含)以上排放标准经市大气主管部门审核},遇到特殊气象条件时(大气预警二级以上),经是大气办批准方可办理通行证。
三、限行区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申办范围
(一)保障市民日常生活所需车辆
1、运送肉、蛋、奶、菜、水果、水产等民生保障车辆。
2、电力、水务、园林、洒水、清洁、清障等城市保障车辆。
3、向三环内站点运送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能源运输车辆等。
(二)保障城市重点工程、城市基础建设所需车辆
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砂浆车、散装水泥罐车,泵车、吊车、及渣土、砂石料、钢材、箱梁运输等。
(三)保障市区内重点企业生产所需车辆
1、主城区供热、发电、钢铁、及医药、电器等重点企业的生产运营车辆含原料、燃煤、试剂、成品、废料等。
2、仓储物流、速递等货物所需车辆。
(四)、其他经市气水办、交管局批准的应急处置车辆
为了方便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黄牌照货车办理市区,我局对黄牌照货车通行证实行电话办、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咨询电话0311-85858148或者在浏览器输入http://www.sjzjgj.cn/txz/进入“石家庄市互联网通行证办理平台”登陆页点击注册按钮进入单位注册页面办理。提前办理黄牌照货车通行证的目的是根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指挥部的要求,非预警期间不得使用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预警期不得使用国五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避免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黄牌照货车到了三环边原线返回的尴尬。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继续对保民生、保重点工程的黄牌照货车通行证实行电话办、网上办的原则,进一步便民、利民满足市区民生企业和重点工程对黄牌照货车运输物品的需求。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