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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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石公提案字〔2021〕第4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马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整治城市内公共区域违规占道停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汽车全面进入家庭,停车难成为一大“城市病”,为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我市停车市场活跃,有智慧泊车、小桩停车、平安社区等停车管理公司。为盘活闲置停车泊位资源和整治城市内乱停车问题。一是鼓励小桩停车、平安社区等社会停车管理公司,推动以业主为单位的个人共享,业主根据自己车位使用情况,将空闲车位对外进行共享;二是推动物业为主体的集体共享。以物业为主体,根据共享停车大数据中心分析的各时段空闲泊位情况,将空闲车位对外集体共享;三是推动效益共享模式,鼓励私家车位车主广泛参与有偿共享停车,增加小区停车泊位使用率。四是完善禁停路段的标志标线。对标志标线不明显、不清晰路段重新进行施划和完善,为执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五是提高免费停车位(蓝线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杜绝长时间占压免费停车位现象,让免费车位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让更需要临时停车的人有车位可停。六是加强对占用道路(含便道、非机动车道)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治理力度。对停放时间超过3天的报废车、无主车一律拖离;还路于民,对长期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将依法依规公告报废。七是发挥科技装备作用。利用移动抓拍车不断加大对主城区主街主路、主次干道巡逻频次,流动抓拍各类违停车辆,并及时告知当事人,起到警示教育目的。八是严厉整治擅自在公共道路及道路两侧设置停车泊位、车位锁、隔离桩、隔离栏、隔离石墩等影响通行的障碍物,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拆除一起,绝不姑息。九是加强对“智慧泊车”公司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智慧泊车公司工作人员强化责任心,规范停车秩序,对不按箭头指示停车和逆向停车的,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真正实现停车入位、停车有序。
市住建局答复: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已经从“奢侈品”变为了“大众消费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逐渐显现。马立新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市场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在重点区域增设停车位”等建议,也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之一。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支持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
今年3月,我局印发了《加快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安装的意见(试行)》,通过简化手续、规范流程,推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速增效。建设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施工告知、使用登记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其他手续,提高了市场主体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积极性。
(二)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国家、省针对停车设施供给提出了“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目标,作为停车设施供给的重要一环,今年列入了省20项民生工程,省下达我市3.66万个公共停车位建设任务。
今年以来,我局强力牵头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了“压实县(市、区)责任、以时间换空间市场化运作、以城区和重点区域为主”的工作思路,将边角余地及暂未出让储备地块、现有停车场挖潜改造、高架桥下空间、绿地地下空间利用等确定为停车场建设重点。各县(市、区)聚焦医院、商业区、住宅小区周边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有针对性的谋划建设了一批公共停车场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停车场189个、37051个公共停车位,占省下达任务的101.2%,总体情况在全省排名前列,为缓解“停车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破解用地难题,在今年谋划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基础上,又组织相关部门、辖区对适宜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进行摸底梳理,目前已有5处绿地地下空间进入出让流程。在资金方面,积极推动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帮助社会资本申请贷款,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目前,我局正在对2019印发的《支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意见(试行)》进行修订,通过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立体停车场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地上、地下立体停车场。
马立新委员提出的各项建议,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以更大力度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将公共停车场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市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持续上涨,但现有停车泊位缺口量较大,群众停车需求与停车泊位数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影响了城市人居环境,降低了城市运行效率。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市区公共区域停车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联动,强力推进,按照职责分工扎扎实实开展桥下空间停车泊位以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框线排查整治。
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区城管局、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城管局规范停车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城管局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对规范停车场工作进行调度安排,并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
二是根据《石家庄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各区城管局、市道桥设施管护中心、市二环路管护中心开展排查梳理,明确专人负责,反复现场核查,严格区分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分门别类做好登记,摸清底数。对每个停车场的位置、容量、启用时间、收费标准、占地性质、收费金额、管理部门等全面登记在册,形成清单台账。7月底,桥下空间停车泊位以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框线全部排查完毕,共排查出桥下空间停车泊位128处共计6255个,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框线229公里。台账信息及时上报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时完成录入停车场(泊位)数据管理系统。
三是针对城管部门承担的职责,专程沟通对接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办,汇报工作进展,就难点问题寻策问计,寻求指导意见建议,对人行道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私有产权停车场部分占用公共资源的清退及恢复原功能、高架桥下空间如何规范利用等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成效。同时多次积极联系对接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召开会议,实地勘察现场,深入研究讨论了清理范围、步骤、时限、方法以及后期管理措施,为下一步清理工作提供了遵循指导。
四是根据“分步分批、先急后缓、疏堵结合”原则,按照《石家庄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配合市交管局向桥下空间停车场使用单位和个人下发了《清理告知书》,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自行清理,恢复桥下原貌,如若不能按期完成清退,将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安排桥梁设施管护单位主动清理免费停车场,涂抹划线,设置隔离设施,恢复桥梁空间原貌。我局管辖桥下空间停车场使用单位全部发放完毕,累计发放告知单16份,做到提前告知、尽快清理;同时积极配合市交管部门开展清理工作,采取档桩、护栏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桥下空间,累计完成清理27处影响道路通行、城市美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桥下停车场停车场602个泊位。按照市停车办《关于清理便道违规设置的隔离桩等隔离设施的通知》要求,我局配合交管部门督导各县(市、区)共清理规范点位866处,拆除违规设置的隔离桩、隔离石墩、地锁、花箱、起落架 22553个,隔离护栏5324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与市交管部门的沟通力度,加大对违规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提高市民居住环境,打造与建设美丽省会城市相适应、人民群众满意的停车管理格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5日